锦屏一男子只因500元罚款未交被列为失信人,贷款被拒忙履约
“胡法官,我现在就履行,你赶快把我的案件了结。”8月22日,正在加班的执行法官接到被执行人张某电话,其表示自己的贷款申请因为未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被银行拒绝了,现在要求提前履行。本院执行被执行人张某罚金一案,因张某犯盗窃罪,被判处有期徒刑十个月,并处以罚金一千元。该判决生效后,因张某未缴纳罚金1000元,于7月9日移送执行。执行法官收到案件后,立即进行网络查控但未发现张某有存款。8月18日,执行法官与张某联系,敦促其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罚金1000元的义务,张某表示生活困难,只能先缴纳罚金500元的义务,剩余罚金500元需分期履行。8月22日,张某到某银行办理贷款,但因张某有未履行的案件,张某的贷款请求被银行拒绝,这才有了开始的一幕。张某表示:“现在就因为这500元罚金,我的贷款就被拒绝了,早知道会是这样,我借钱也要把这500元履行了。”诚信不分大小事。被执行人张某错误认为500元数目小,对其毫无影响,能拖则拖,最后导致贷款被拒,这才意识到事情的严重性,后悔不已。
法官说法:被执行人切勿抱有侥幸心理,逃避执行。失信被执行人不仅在乘坐交通工具、信贷等方面有限制,还有可能被追究刑事责任。一直以来,锦屏法院对失信被执行保持高压态势,持续加大惩戒力度,让失信者寸步难行。奉劝各位被执行人切勿失信,不然和张某一样给自己带来不利后果。
(来源:锦屏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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