麻江一女子以结婚为名诈骗他人钱财16万元 法院:退钱!
“法官,我要申请强制执行,杨某未按判决内容返还我的12万元,害得我钱财损失了,老婆也没找着……”。近日,田某拿着麻江法院作出的生效判决书,找到承办法官如是说。原告田某与被告杨某均属离异,2018年7月二人认识后便在网上聊天,继而确立恋爱关系。后杨某便以同意与孟某结婚为由,多次向田某索要钱物。期间,杨某长期在外省打工,田某则在当地承包工程,二人实际共同生活约有10天。在杨某的不继要求下,自2018年8月至2019年2月仅半年时间,田某便通过微信、网银、现金方式先后多次“送给”杨某共计人民币16万余元。后因田某资金周转困难,未再按杨某要求转款,杨某以田某没钱,不愿与其共同生活及结婚,二人继而发生矛盾。后经本院审理,认定二人恋爱期间,田某陆续向杨某转款的行为,从金额及用途等判断,符合以结婚为目的的附条件的赠与行为,杨某拒绝与田某结婚,结婚目的不能达成,附解除条件赠与的解除条件已经成立,杨某取得的16万余元没有法律根据,构成不当得利,应予返还,鉴于二人曾共同生活,本院依法判决被告杨某返还田某12万元。
判决生效后,被告杨某至今未主动履行,田某因而到法院申请强制执行。目前,麻江法院已依法受理执行申请,该案正在执行中。
(来源:麻江县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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