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平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扣留车辆处理公告
为进一步加强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取缔无牌无证、报废、拼装车辆和严惩各种交通违法,规范道路交通秩序,切实做好交通事故预防工作,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一条第一款、第一百条第二款、第一百一十二条的规定,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以下车辆被我单位依法扣留的车辆,请车主及驾驶人在本单位公告后十五日内到我单位接受处理,逾期不来,自公告起一个月后,我单位将依法对扣留车辆进行处理。
二、请车主、驾驶人持车辆合法手续、驾驶人证件和扣车凭证前来接受处理。三、以上公告如有疑意或不明之处,请电话咨询我单位,联系电话:0855—2432642。特此公告
附:暂扣车辆登记表
黄平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二O二0年九月十日
黄平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暂扣车辆登记表
序号车型车牌号备注
1普通摩托车贵H79870
2普通摩托车贵HP4555
3小型汽车贵HSL152
(来源:黄平交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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