覃某等二十八人涉黑案二审宣判,最高被判20年!
近日, 凯里市人民法院受黔东南州中级人民法院委托,对覃某等26人及金某鑫等2人犯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等罪两案进行二审宣判。
被告人覃某等26人及金某鑫等2人犯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等罪两案,凯里市人民法院经过审理,对被告人覃某实行数罪并罚,决定执行有期徒刑二十年,剥夺政治权利五年,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对其余27名被告人分别判处十年至一年二个月不等的有期徒刑,并处罚金,其中骨干分子还被判处附加剥夺政治权利、没收个人全部财产以及部分被告人被追缴违法所得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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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审宣判后,被告人覃某等人以案件应由中级人民法院管辖、不具备黑社会性质组织罪的构成特征、适用法律不当、有关罪名不能成立以及有关量刑过重等为由,向黔东南州中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二审法院审理认为,一审判决认定事实清楚、证据充分,定性准确,量刑适当,审判程序合法,裁定驳回覃某等人提出的上诉,维持原判。
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是以习近平总书记为核心的党中央作出的一项重大决策部署。凯里市人民法院始终坚决贯彻坚持党的领导、依法严惩、标本兼治的原则,坚持严格公正司法,依法、准确、有力惩处黑恶势力犯罪。2020年是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决胜之年,凯里市人民法院将继续保持严惩涉黑恶犯罪的高压态势,进一步推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向纵深发展,切实保障广大人民群众合法权益,努力给人民群众创造更加安全、更可持续的良好人居环境,不断提升全市群众获得感、安全感。(凯里市法院)
来源:平安都市法治凯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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