黎平法院集中审判4起危险驾驶案,5名被告人刑期、罚金一起“领”!
11月12日下午3时许,黎平法院鼓楼巡回法庭在黎平县城北易地扶贫搬迁安置区集中开庭审理4起危险驾驶案件,并当庭宣判5名被告人犯危险驾驶罪,分别被判处拘役三个月至一个月不等刑期,并处罚金三千元。5名被告人均表示服判。
经审理查明,家住龙形社区何家庄的吴某平等5名被告人醉酒后驾驶机动车被民警查获,经检测,血液中酒精含量均超过每百毫升103毫克,甚至202毫克以上,其中多名被告人还有无证驾驶、发生交通事故等不同从重处罚情节。开庭审理过程中,吴某平等5名被告人对公诉机关指控的犯罪事实没有异议,自愿认罪认罚。法庭综合各被告人的犯罪事实、性质、情节和对社会的危害程度,作出以上判决。
今年以来,黎平法院共审理危险驾驶案件100件112人,其中为城北易地扶贫搬迁安置区的案件有7件8人。该社区是黎平县易地扶贫搬迁移民集中安置区,共计39000余人来自全县20多个乡镇贫困户群众 ,摩托车较多,一般都没办证,无证无牌, 而且有爱喝酒的习惯,多数群众不懂法或者法律意识淡薄,认为酒后驾驶摩托车不会受到处罚。为了有效的减少和预防危险驾驶案件的发生,黎平法院把法庭开进易地扶贫搬迁安置区。庭前,旁听的800名群众代表在法官和交警大队干警及龙形社区干部组织下观看了依法打击危险驾驶的案例图片展板和现场讲解,特别是旁听现场公开审理宣判4起危险驾驶案件,让易地移民搬迁安置区的群众接受了一次零距离的普法教育,更加知道危险驾驶的社会危害及法律后果,表示今后要教育好家属及子女要遵守法律, 办证驾车,禁止酒驾,建议法院多来城北社区开庭普法。
黎平法院法官还向旁听的驾驶员、社区干部和社区群众发放扫黑除恶、执行猎赖等宣传手册达2000余册,观看黎平法院三年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和便民司法及强制执行的图片展板。
(来源:黎平县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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