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场非宣告室的特殊解矫宣告让矫正对象落下悔恨的泪水
为深入贯彻落实《社区矫正法》的相关法律规定,进一步推进社区矫正工作程序化、标准化、规范化,近日,天柱县司法局正科级干部刘光烺率领渡马司法所负责人、凯里监狱派驻民警一行3人驱车100多公里前往岑巩黔东精神病专科医院为社区矫正期满对象杨某某举行一场非宣告室的特别宣告仪式。
社区矫正对象杨某某,男,47岁,系天柱县渡马乡某村人,因犯寻衅滋事罪被判处有期徒刑六个月,缓刑一年。自去年10月份入矫以来,天柱渡马司法所一直坚持严格管理,因人施教,区别对待的政策,鉴于杨某某系聋哑人的特点,及时制定切实可行的社区矫正方案,积极与黔东南精神病医院协调对接,妥善安排该矫正对象到医院接受治疗。在此期间,司法所干部认真按照矫正方案每月定期对该矫正对象实施教育和帮扶,并利用手势、哑语和杨某某交流,让其积极配合医院的治疗,取得很好的矫正效果,符合解矫条件。
执法工作组到达医院后向医院负责人说明了来意,现场核实社区矫正对象的身份信息后,在医院会客厅里举行简易宣告仪式。宣告仪式上,医院管床医生详细介绍了杨某某在住院治疗期间的基本情况及身体恢复情况;张大衡所长对社区矫正对象杨某某参加社区服务、接受教育、遵纪守法、参加学习等方面的表现进行了综合评定;派驻民警杨警官公开宣读《解除社区矫正宣告书》及社区矫正期满鉴定意见,正式宣布杨某某社区矫正期限届满,依法解除社区矫正,并按程序办理解矫手续,发放解除社区矫正证明书,建立安置帮教衔接工作台账。
仪式结束,执法工作组还对该对象进行了回归社会前的融入教育,要求杨某深刻吸取教训,保持警醒,做一名遵纪守法的合格公民。同时也鼓励他要克服身体上的不足,身残志坚,掌握一技之长,尽最大努力适应社会,回报社会,回报亲人。杨某某连连点头,此时无声胜有声,干部的关怀和谆谆教诲,杨某谋留下了悔恨的泪水...(杨君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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