咋回事?凯里开发区两车竟在道路中间“旋转”
近日,黔东南州凯里经济开发区交警大队接到报警称,在同兴村路口,一辆白色小轿车与一辆小客车发生碰撞,造成两车不同程度受损。
民警迅速赶到现场,发现白色小轿车左后门被撞凹陷,小客车保险杠被撞坏。通过现场勘察和调取监控,民警发现事发时,白色轿车驾驶员甲先生准备左转弯进入路口,没有观察旁边车道行车情况,从中间车道向左打方向盘,强行变道转弯。
由于路面湿滑,后方小客车驾驶员韦先生踩刹车后车辆发生甩尾,躲避不及,两车发生碰撞。最终,民警判定该事故由小轿车驾驶员甲先生在变更车道时影响其他车辆正常行驶,承担事故全部责任,小客车驾驶员韦先生无责任。
法条规定《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四十四条规定: 在道路同方向划有2条以上机动车道的,变更车道的机动车不得影响相关车道内行驶的机动车的正常行驶。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条规定:机动车驾驶人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关于道路通行规定的,处警告或者20元以上200元以下罚款。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处罚。
来源:YiYa工作室、黔东南州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https://mmbiz.qpic.cn/mmbiz_png/e9oqmdKNkgJnqNQTZEG3szBY1WEqdmicz7oibHSib5HAhgO2bKchNxyMvD6yPEkIwFtufia6kSKPUQMMLPdrqIjmiaA/640?wx_fmt=p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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