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坛新闻发布 发表于 2021-3-4 17:01

不按规定超车,摩托车与大货车擦出“火花”,“肉包铁”很受伤!

​近日,黔东南州施秉县公安局交警大队接到报警称,在牛大场镇甘庄方向,发生一起交通事故,有人受伤。接警后,民警迅速赶往现场,并联系120救护人员前往现场救治受伤人员。民警抵达事故现场发现,摩托车驾驶员身体多部位受伤,躺在地上无法移动,情况较为危急。民警立即疏散现场群众,分流车辆,维护现场秩序,防止二次事故发生,同时开展现场勘察、调查取证等工作。120救护车赶到后,民警协助医护人员将伤者抬上救护车,并为救护车开辟“绿色通道”,护送伤者到医院。因及时送医,摩托车驾驶员经救治后,已无大碍。经调查,事故原因系张某驾驶二轮摩托车行驶至事发路段,左转弯下坡时,在未确保安全的情况下弯道超车,与周某驾驶的轻型仓栅式货车相撞,致使二轮摩托车翻倒,驾驶员张某受伤。目前,事故正在进一步调查处理中。


法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四十三条规定:同车道行驶的机动车,后车应当与前车保持足以采取紧急制动措施的安全距离。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超车:1、前车正在左转弯、掉头、超车的;2、与对面来车有会车可能的;3、前车为执行紧急任务的警车、消防车、救护车、工程救险车的;4、行经铁路道口、交叉路口、窄桥、弯道、陡坡、隧道、人行横道、市区交通流量大的路段等没有超车条件的。

有些驾驶员以为超车就是打一下方向盘那么简单然而,蜀黍要用现实告诉大家错误的超车,很可能导致车毁人亡https://mmbiz.qpic.cn/mmbiz/eKuCUJmgGMPOxlsNYyJaXMLNH4VDjv71E0icvAOma3PgicRzYHOFX18JLmySSDTJLMcbjMOKVyNwzBg6IVB9tia0A/640?wx_fmt=gif
驾车行驶在城市道路公路上在错误的时机、地点超车极容易造成事故还要负全责!👇👇👇

1、前车正在左转弯超越前方正在左转弯车辆的,负事故全部责任。
2、前车正在掉头超越前方正在掉头车的,负事故全部责任。

3、前车正在超车超越前方正在超车的车的,负事故全部责任。
4、与对向来车有会车可能时与对面来车有会车可能时超车的,负事故全部责任。

5、行经特殊路段时行经交叉路口、窄桥、弯道、陡坡、隧道时超车的,负事故全部责任。

6、从右侧超车在没有中心线或者同一方向只有一条机动车道的道路上,从前车右侧超越的,负事故全部责任。
希望广大驾驶员严格遵守交通法规切勿盲目超车行车路上文明驾驶才是最重要的
来源:黔东南州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天津交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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