黔东南州人事任免
黔东南州人民政府决定:
葛银同志任贵州黎平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副主任(副县长级,试用期一年);
李松同志任黔东南州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副主任,不再担任黔东南州重大项目推进服务中心主任职务;
王秀筑同志不再担任黔东南州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副主任职务;
顾华先同志不再担任黔东南州林业局副局长职务;
何山同志不再担任黔东南州交通运输局(黔东南州交通战备办公室)副局长(副主任)职务。
黔东南州人民政府 2021年2月27日邓怀兰同志任三穗县人民法院代理院长3月4日,三穗县第十七届人大常委会第34次会议召开。县人大常委会主任吴永萍主持会议并讲话。县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易尚银、肖梅红、周承康、杨昌祥、刘开宙出席会议。贵州三穗经济开发区党工委副书记王道航,县人民检察院检察长潘涛,县人民法院、县监察委员会及县政府办、县委组织部等部门负责同志列席会议。
会议书面传达学习了习近平总书记在省部级主要领导干部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精神专题研讨班开班式上发表的重要讲话、州十四届人大七次会议精神等;听取并审议了《关于召开三穗县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的决定(草案)》及相关人事任免事项;通报了拟任人员任前法律知识考试成绩;表决通过了《关于召开三穗县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的决定(草案)》;会议经无记名投票票决:同意季立松同志辞去三穗县人民法院院长、审判委员会委员、审判员职务,免去张光琴三穗县人民法院副院长、审判委员会委员、审判员职务。会议经无记名投票票决:任命邓怀兰同志为三穗县人民法院审判员、审判委员会委员、副院长、代理院长,并颁发任命证书。
吴永萍在讲话中要求,新任命人员要牢记使命,坚定对党和人民的信仰,认真履职,抓好班子、带好队伍,把思想、行动统一到县委、县政府的决策部署上,推动法院工作取得更大成绩,为加快我县发展提供坚强的法治保障。
来源:黔东南州人民政府网、三穗县融媒体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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