黔东南这个县2021年城乡居民养老保险有新变化
据社保部门悉知,自2021年1月1日起,黄平县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制度将有以下六方面新的变化:
一是建立基础养老金正常调整机制。按照中央确定的全国基础养老最低标准及全省基础养老金最低标准,州、县两级可根据当地城乡居民可支配收入和财力状况等因素提高基础养老金标准。
1、个人账户养老金:每月养老金待遇=基础养老金(目前黄平县基础养老金为98元)+(个人账户总额+政府补贴)/139元=实际领取金额。
2、增加高龄人员基础养老金机制:从2021年1月1日起,对年满65周岁及以上的参保城乡老年居民同,自到龄的次月开始,月基础养老金增加2元,所需资金由州、州、县三级财政按照7:1:2分担,缴得多,待遇好,好养老。
二是增加年限基础养老金机制。在现行政策规定的60岁之前“缴费年限累计超过15年的,每超1年基础养老金增加2.6%”,新规定激励城乡居民缴得多、存得多、多实惠。
三是调整个人缴费档次标准调整机制。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标准由现行的100元、200元、300元、400元、500元、600元、700元、800元、900元、1000元、1200元、1500元、2000元13个档次调整为100元(仅适用于原建档立卡贫困人口、低保对象、特困人员和重度残疾人等特殊困难群体缴纳)、300元、400元、600元、800元、1000元、1500元、2000元、2500元、3000元,共10个档次。新规定缴得多,存得多,多多益善。
四是完善缴费补贴调整机制。从2021年1月1日起,贵州省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将缴费补贴标准调整为:按照参保缴费人员当年选择缴费档次金额的10%给予补贴。对原建档立卡贫困人员、低保对象、特困人员和重度残疾人等特殊困难群体按100元缴费的,保留30元的缴费补贴政策不变。所需补贴资金由省、州、县三级财政按各三分之一比例分担。
五是实现个人帐户基金保值增值机制。按照国家统一部署开展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基金委托投资运营工作,实现我省城居民养老基金保值增值,提高个人帐户养老金水平和基金支付能力。
六是缴费方式的变化。新规定可以到税务部门签约银行网点、微信、支付宝、网上银行等缴费,也可由所在村民委员会代缴上交税务部门。https://mmbiz.qpic.cn/sz_mmbiz_png/xtfWcCsGNiaceFMPUcre6Hrdoq7tU1yibY1IbdhBDzwhkgPQfPDicuqrD5cJtfLV5kxQ7f5KLTWwOXUB52otMLdCw/640?wx_fmt=png(来源:黄平微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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