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柱综合行政执法局依法拆除三处高空违法建筑
3月26日天柱县综合行政执法局依法拆除3处私自搭建的楼顶违法建筑受到小区业主的一致称赞此前,县综合行政执法局接到群众举报称,东方首府小区1号楼、3号楼、5号楼顶有业主违法搭建砖混小屋、钢构阳光房。经县综合行政执法局执法人员调查取证,举报违建属实。高层楼顶平台起着消防安全人员疏散的重要作用,是居民的生命安全平台,绝不允许任何人私自乱占乱建。县综合行政执法局立即行动,按照法律程序向实施“高空违建”的3户当事人下达相关执法文书,并责令当事人先自行整改,但有业主逾期仍未整改。为进一步净化城市空间,确保公共环境秩序,消除安全隐患,给小区业主创造良好的居住环境,提升天柱县文明城市形象,县综合行政执法局组织执法人员依法对该违法建筑进行强制拆除。
近年来,天柱县综合行政执法局深入推进违建治理,不断遏制增量、递减存量。下一步,该局将继续有序开展违建整治工作,把它当作一项严肃的政治任务来抓,从源头上杜绝违章乱象。
来源:指尖天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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