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坛新闻发布 发表于 2021-4-16 11:14

子女抚养费未按期兑现,是因为前妻大吵大闹?法官来和解



​案情介绍龙某某与尹某某(男)均系黎平县尚重镇育洞村人,经相识恋爱于2017年冬季登记结婚,并生育一女孩后,后因外出打工久别而感情不和,双方2020年9月协议离婚,约定由尹某某一次性支付龙某某8万元人民币作为子女抚养及财产补偿。但一直未兑现,龙某某于2021年1月15日起诉至尚重人民法庭。
法院调解尚重人民法庭承办法官受理该案当天,便电话与村支书了解情况,并立即赶到育洞村组织原、被告双方进行调解。尹某某当场兑现了3万元给龙某某,并承诺于2021年4月15日前将剩余的5万元一次性兑现给原告,之后原、被告双方均到法庭,法庭按照双方达成的协议内容向双方送达了民事调解书。

跟踪督促
该案结案后原告电话联系承办法官,称被告可能不会按承诺时间支付,请求法庭帮忙督促被告。经电话联系,承办法官了解被告其实并不是有意拖欠这笔离婚补偿款,只是原告每次都是大吵大闹,有时还是当着小孩的面,双方无法心平气和的协商,才造成这样的局面。承办法官以此为突破点,耐心的向被告解释了如果达成协议拒不履行对其自身做生意及子女以后读书、工作等方面的负面影响,同时电话联系了原告,向原告转述了被告的意思,原告也表示是自己没有顾及子女的感受,愿意改变言行,好好的与被告沟通。
案结事了2021年4月13日法官再次联系了原、被告双方,以子女为纽带,分别做了双方的思想工作。当天下午16时,被告尹某某同意提前把离婚补偿款5万元兑现给原告龙某某,原、被告双方在法庭握手言和,至此该案全部履行完毕,案结事了。

当事人感言
尹某某到法庭将离婚补偿款转账到原告龙某某手上,并向承办法官表达感谢:“如果不是法官帮忙化解,我和原告的矛盾可能会不断升级。虽然已经离婚,但不管怎样原告还是小孩的母亲,以后还是要经常见面的,如果不是法官的调解,以后我们可能真的无法再接触了”。
信息来自《黎平县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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