黔东南州1批次食品抽检不合格
近期,黔东南州市场监督管理局对辖区内食品进行了监督抽检,共21批次。根据食品安全国家标准检验和判定,其中抽样检验项目合格样品20批次,不合格样品1批次。不合格项目涉及镉(以Cd计)。具体通告如下:一、丹寨县扬武镇易地移民安置区二小区第八栋一楼丹寨县丰达农业开发有限公司销售的茄子,镉(以Cd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黔东南州食品药品检验检测中心。
二、针对抽检中发现的不合格食品,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食品安全抽样检验管理办法》、《食品召回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我局已责成丹寨县依法予以查处。丹寨县已督促食品生产单位查清产品流向,召回不合格产品,分析原因进行整改,并在通告发布之日起3个月内向州市场监管局报告核查处置情况并向社会公布。
特此通告。
附件: 附件1:部分不合格检验项目小知识.docx.docx 附件2:监督抽检合格产品信息表.xlsx.xlsx 附件3:食用农产品监督抽检不合格产品信息表.xlsx.xlsx
黔东南州市场监督管理局2021年7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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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黔东南州市场监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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