黔东南中级人民法院发布执行悬赏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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告
因被执行人拒不履行生效文书确定的义务,为充分发动社会力量查找被执行人下落及财产线索,有效执行人民法院生效法律文书,经申请执行人申请,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五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执行中财产调查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十一条、二十二之规定,本院决定悬赏查找被执行人财产,特发布悬赏公告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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赏01被执行人任国军,男,汉族,1962年9月11日生,身份证号:522724196209113170,住凯里市文化北路5号13栋1单元8号。02未履行标的额31991732.87元03执行依据(2018)黔26民初147号民事调解书04悬赏期限12个月(自2021年5月8日至2022年5月7日)。本公告发布后,若被执行人任国军已经履行全部义务,本悬赏公告自动失效。05悬赏条件举报人提供被执行人任国军财产线索,经本院执行到位,按执行到位金额的20%奖励举报人。举报人持身份证、举报材料到本院领取悬赏奖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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赏01被执行人张金凤,女,汉族,1987年4月24日生,身份证号:52272419870420029,住凯里市迎宾大道49号御泉居7号楼24楼2407号。02未履行标的额31991732.87元
03执行依据(2018)黔26民初147号民事调解书
04悬赏期限12个月(自2021年5月8日至2022年5月7日)。本公告发布后,若被执行人张金凤已经履行全部义务,本悬赏公告自动失效。
05悬赏条件举报人提供被执行人张金凤财产线索,经本院执行到位,按执行到位金额的20%奖励举报人。举报人持身份证、举报材料到本院领取悬赏奖励。
举报电话:0855-8536764、18008559463(杨法官)
本院郑重承诺:对举报人的身份及提供的有关情况予以严格保密,但为发放悬赏金需要告知申请人的除外。
特此公告
来源:黔东南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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