黔东南一县人民法院发布悬赏执行公告
为维护法律尊严,彰显司法权威,保障胜诉当事人合法权益,依法制裁规避执行行为,切实助推社会诚信体系建设。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执行中财产调查若干问题的规定》及《关于依法制裁规避执行行为的若干意见》等有关法律和司法解释的规定,并依据申请执行人的申请,本院特向社会发布悬赏执行公告如下:何顺平,男,汉族,1972年11月8日生,公民身份号码512223197211089535,住重庆市忠县黄金镇小河村一组22号。
何顺勇,男,汉族,1975年2月20日生,公民身份号码51222319750220955X,住重庆市忠县黄金镇小河村一组22号。
执行案号:(2021)黔2636执369号。
执行标的额:100000元。
悬赏内容:查找被执行人何顺平、何顺勇可供执行的财产线索。
悬赏金发放条件:经查证属实并执行到位的,承诺奖励实际到位的20%。
本院对举报人的身份及举报线索等有关情况予以保密。 二〇二一年九月三十日(来源:丹寨县人民法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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