凯里彭朝红因涉嫌容留卖淫罪被逮捕!
被告人彭朝红,女,1971年出生,小学文化。案发前系凯里市“爱尚木桶浴休闲中心”个体经营者,在凯里市区居住。
曾因犯容留卖淫罪,于2010年11月4日被凯里市人民法院判处拘役三个月。
又因犯介绍卖淫罪,于2015年11月23日被凯里市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1年6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5000元。
现因涉嫌容留卖淫罪,于2020年12月24日被凯里市公安局刑事拘留,经本院批准,于2021年1月18日被凯里市公安局执行逮捕。
本案由凯里市公安局侦查终结,以被告人彭朝红容留卖淫案,于2021年3月17日向本院移送审查起诉。本院受理后,于次日已告知被告人有权委托辩护人,依法讯问了被告人,审查了全部案件材料。
经依法审查查明:
2017年10月1日起,被告人彭朝红租赁凯里市宁波路23号的2楼至3楼用于开设经营“爱尚客休闲中心”,之后彭朝红利用该休闲中心容留王某甲、高某某、郭某某、姚某某等多人给男性客人提供“口交”、“打飞机”等卖淫服务并从中抽取提成,并雇佣王某乙(已判刑)和雷某某(已判刑)在该休闲中心内负责管理日常事务。自2018年4月至2019年3月,该休闲中心多次容留王某甲、高某某、郭某某、姚某某多次卖淫,非法获利共计369700元。
2019年3月9日晚,凯里市公安局民警对“爱尚客休闲中心”进行查处,在该休闲中心抓获王某乙、雷某某及卖淫女等8人,在包房内抓获正在卖淫嫖娼活动的姚某某与刘某某、高某某与万某某,民警随后在该中心依法搜查并扣押了消费单、技师报钟表、笔记本等物品。彭朝红在逃后于2020年12月24日在凯里市鑫鼎国际鑫瑞居被凯里市公安局民警抓获。信息来自《凯里人同城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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