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以为戒丨凯里一家长因这举动,被处罚!
随着生活水平的不断提高汽车已经成为人们生活中的第二所“房子”
天窗几乎成为汽车的标配
不少孩子出于好奇
喜欢将头和身体伸出天窗外“看风景”
这一举动看似小事
实则充满了危险
孩子将头部伸出天窗外所引发的事件屡见不鲜
然而,家长纵容孩子探出天窗现象却时有发生
https://mmbiz.qpic.cn/mmbiz_gif/9CWSo2Y7CQeibdU1iazcBfseJ1FqTZjq2D4JM4zv8NUAKhwbruq9jA10ukdaWOkQLrNqJuQf3FmtCKIJibZ38hr5A/640?wx_fmt=gif近日,凯里市公安局交警大队接到群众举报称,在凯里市城南客车站门口路段,一辆号牌为贵HG***3的白色轿车在行驶过程中,一名小女孩将半个身子伸出天窗,十分危险。并附上一段视频。
接到举报后,民警立即结合群众提供的视频展开调查,通过调取事发路段的监控录像,民警确定了事发时的具体时间,并联系到了驾驶员。
11月2日上午,轿车驾驶员潘某来到凯里市公安局交警大队,主动承认了自己放纵孩子将头伸出天窗“看风景”的事实,同时也深刻的意识到了自己的错误。民警对驾驶员潘某进行了批评教育,并依法对其处以罚款50元,记2分的处罚。00:17
https://mmbiz.qpic.cn/mmbiz_png/9CWSo2Y7CQeibdU1iazcBfseJ1FqTZjq2DXiaalbI7SkH8XwS1tqNQMfjjhmRTpF7mHhfMmEgUDC9951iaFXBp5mKw/640?wx_fmt=png法律连接《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六十二条驾驶机动车不得有下列行为:
1.在车门、车厢没有关好时行车;2.在机动车驾驶室的前后窗范围内悬挂、放置妨碍驾驶人视线的物品;3.拨打接听手持电话、观看电视等妨碍安全驾驶的行为;4.下陡坡时熄火或者空档滑行;5.向道路上抛撒物品;6.驾驶摩托车手离车把或者在车把上悬挂物品;7.连续驾驶机动车超过4小时未停车休息或者停车休息时间少于20分钟;8.在禁止鸣喇叭的区域或者路段鸣喇叭。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条
机动车驾驶人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关于道路通行规定的,处警告或者20元以上200元以下罚款。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处罚。
孩子天生好动交通安全意识薄弱作为家长一定要教导孩子增强安全乘车的意识千万不要因为一时疏忽造成永久的伤害!(来源:凯里交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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