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平法院:老同学借钱起纠纷,诉至法院释前嫌
“老同学最近生意不景气,想问你借点资金周转一番”“可以呀,都是老同学,相互帮忙”“你放心,过段时间,立马就还!”(图片来源于网络)原告张某与被告杨某系同学关系,多年来双方一直有较好的同窗情谊。在2019年年底杨某因生意需要资金周转向张某借款8.5万元,并约定按照银行借款利率支付利息。张某未曾迟疑通过支付宝分四次向被告转账 8.5万元。可在2020年3月开始,因疫情的原因,张某资金困难,便向其追索借款,可被告杨某在偿还5000元后,剩余欠款一直以各种理由予以推迟,甚至躲避履行债务。因借款时被告杨某正在广东做生意,双方距离较远,加上两人同学关系较好,所以双方仅是口头上协议写欠条以及利息的偿还事宜,后因其他原因双方并未形成书面的借条。双方也因这事在电话和微信中多次发生争吵,闹得很不愉快。在多次索要借款无果下,张某为维护自身合法权益,一纸诉状告至法院。在法庭审理中,法官积极与双方沟通协调,耐心劝说,释法明理下,杨某认识到自己的错误,同意履行还款义务,最后双方达成一致协议。至此案件圆满解决。(来源:黄平县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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