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坛新闻发布 发表于 2021-11-29 10:47

从江县人民法院执行悬赏公告

从江县人民法院2021年第十二期执行悬赏公告     因被执行人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充分发挥社会力量查找被执行人下落及财产线索,有效执行人民法院生效法律文书,经申请执行人申请,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五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依法制裁规避执行行为的若干意见》第5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执行中财产调查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十一条、二十二条、二十三条、二十四条的规定,本院特发布悬赏公告如下:     被执行人:梁正宽,男,1985 年 5 月 6 日出生,侗族,初中文化,农民,住所贵州省从江县贯洞镇刷稿村二组。身份证号码:52263319850506****。    未履行标的:27619.25元    执行依据:(2021)黔2633民特83号民事裁定书    悬赏期限:12个月(2021年11月26日至2022年11月25日)。本公告发布后,若被执行人梁正宽已履行全部义务,本悬赏公告自动失效。   悬赏条件:举报人提供被执行人梁正宽藏匿、转移法院尚未掌握的财产线索,使本院查找到财产并执行到位的,本院将依据申请执行人的承诺,按执行到位金额10%奖励举报人。    本院对举报人的身份及举报线索等有关情况予以保密。    联系人:付法官    举报电话:0855-6590312(来源:从江县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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