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位是不是一定要给职工缴存公积金?这些常识您需要知道!
单位是不是一定要给职工缴存公积金?这些常识您需要知道!经常有人来电咨询:“公积金是不是强制要求缴存的?” “是不是所有单位都需要缴存公积金?”“单位不给我缴存公积金合不合法?”……今天就和大家来普及下公积金缴存知识,为给大家答疑解惑。
01公积金是否要求强制缴存?
根据国务院《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十五条规定:“单位录用职工的,应当自录用之日起30日内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办理缴存登记,并持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的审核文件,到受委托银行办理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的设立或者转移手续。”由此可见,单位必须依法建立住房公积金制度,并按时、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住房公积金是要求强制缴存的。
02是不是所有的单位都需要给职工缴存公积金?
根据国务院《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二条规定:本条例所称住房公积金,是指国家机关、国有企业、城镇集体企业、外商投资企业、城镇私营企业及其他城镇企业、事业单位、民办非企业单位、社会团体(以下统称单位)及其在职职工缴存的长期住房储金。因此,以上单位均需要给职工缴存住房公积金。
03单位不给职工缴存公积金合不合法?
根据国务院《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二十条规定:“单位应当按时、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不得逾期缴存或者少缴”。依法缴存公积金是单位应负的职责所在,不给职工缴存公积金是不合规、不合法的!
04单位不给职工缴存公积金会受到哪些处罚?
根据国务院《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350号)的第三十七条和三十八条对于处罚有明确规定:第三十七条违反本条例的规定,单位不办理住房公积金缴存登记或者不为本单位职工办理住房公积金账户设立手续的,由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责令限期办理;逾期不办理的,处1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的处罚。第三十八条违反本条例规定,单位逾期不缴或者少缴住房公积金的,有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责令限期缴存;逾期仍不缴存的,可以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来源:黔东南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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