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坛新闻发布 发表于 2022-4-1 09:56

通报3起党员干部和公职人员酒驾醉驾典型案例

​    清明节即将来临,为进一步严明纪律规矩,强化警示教育,督促引导广大党员干部和国家公职人员带头遵纪守法,树立良好形象,现将近期查处的3起党员干部和公职人员酒驾醉驾典型案例通报如下:
    1. 凯里市委政法委原正科级干部曾理醉酒驾驶机动车问题。2021年8月26日,曾理饮酒后驾驶小型普通客车,并与其他车辆驾驶员发生纠纷,公安机关现场处理纠纷过程中对曾理进行呼气式酒精检测,检测结果为137mg/100ml,经鉴定,曾理血液中乙醇含量为132.22mg/100ml,属醉酒驾驶机动车在城市主干道行驶。2021年11月,凯里市人民法院判决曾理犯危险驾驶罪,判处拘役二个月,缓刑三个月,并处罚金2000元。2022年3月,曾理被给予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
      2. 凯里市公安局原三级警长王剑峰醉酒驾驶机动车问题。2021年7月12日,王剑峰饮酒后驾驶机动车在凯里市交警大队公交站台违法停车,被公安机关现场查获,其呼气式酒精测试结果为155mg/100ml。经鉴定,王剑峰血液中乙醇含量为128.76mg/100ml,属醉酒驾驶机动车,且还存在抗拒执法行为。2021年10月,凯里市人民法院判决王剑峰犯危险驾驶罪,判处拘役二个月,并处罚金3000元。2022年2月,王剑锋被给予开除公职处分。      3. 凯里市碧波镇白秧坪村党支部党员吴亲虎酒后驾驶机动车问题。2021年1月2日,吴亲虎饮酒后驾驶小型普通客车在沪昆高速公路1719km+300m处(麻江收费站)时,被公安机关现场查获,其呼吸式酒精检测结果为49mg/100mL,属酒后驾驶机动车。2021年1月,公安机关给予吴亲虎暂扣机动车驾驶证6个月、罚款1000元的行政处罚,吴亲虎还存在其他违纪违法问题。2021年12月,吴亲虎被给予开除党籍处分。
      以上通报的3起典型案例,反映出我市个别党员干部纪律意识、法制观念淡薄,在全面从严治党的高压态势下,对法律缺乏敬畏之心,对违纪违法行为仍然抱有侥幸心理,以身试法,任性妄为,在群众中造成了恶劣影响。全市各级各部门要持续加强党员领导干部的日常教育、管理和监督,强化“八小时之外”的行为约束,督促本单位党员干部和公职人员切实增强法纪意识,远离酒驾醉驾等违纪违法行为。
       清明节期间,酒驾醉驾问题易发多发。全市广大党员领导干部要从上述通报案例中汲取深刻教训,做到知敬畏、存戒惧、守底线,彻底从思想深处摒弃侥幸心理和特权思想,真正把纪律要求转化为行动自觉。市纪委市监委将把严的主基调长期坚持下去,深挖酒驾醉驾背后的“四风”问题,坚持发现一起、查处一起,绝不手软、绝不姑息,并加大通报曝光力度,不断释放越往后盯得越紧、执纪越严的强烈信号,营造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

来源:凯里市纪委市监委
页: [1]
查看完整版本: 通报3起党员干部和公职人员酒驾醉驾典型案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