黔东南一男子花4700元约网恋女神,结果对方竟是抠脚大汉!
4月19日下午,岑巩县人民法院开庭审理并宣判了一起网络诈骗案件,被告人蒋某(男)冒充“网络女神”通过聊天软件以“谈恋爱先给钱”为条件进行诈骗,被当庭判处拘役4个月,并处罚金3000元,并将违法犯罪所得返还受害人吴某。2022年1月,被告人蒋某通过某社交软件注册账户冒充女性身份与被害人吴某聊天,见吴某对自己“有意思”,蒋某趁机提出:“转账5200元表示诚意后就交往。”吴某求偶心切,连忙答应。蒋某见吴某上钩,便立即添加吴某微信以便转账,却因账号限制转账失败。蒋某便让吴某转账至其朋友微信,吴某按蒋某要求分6次转账共4700元至蒋某朋友微信,后发现被骗,遂报案至岑巩县公安局。案件宣判后,被告人蒋某表示服判并认罪认罚。小编提醒:现今网络发达时代,各种类型的电信诈骗层出不穷,但万变不离其宗,诈骗的基础是利用人的贪欲私念。望广大群众在树立正确的价值观、人生观的基础上,擦亮眼睛,守住底线,千万不要向陌生人转账汇款,捂紧自己的钱袋子,做到防患于未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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