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江一男子因对法院判决结果不满,辱骂威胁法官……被拘!
某国家机关工作人员黄某因对法院判决结果不满,打电话辱骂威胁案件承办法官。4月20日,从江县人民法院决定对其进行司法拘留15日。基本情况据悉,黄某因承包某工程后又转包给汤某,后因黄某未支付汤某工程款,故汤某诉至从江县法院。从江法院依法判决黄某支付汤某工程款,黄某不服提起上诉,经二审审理,维持原判。黄某对判决结果仍不满,多次电话骚扰承办法官。4月19日,黄某再次骚扰承办法官,并用极其粗暴的语言辱骂法官,还狂言“我要杀了你、要杀了你全家”、“你小心点,还有你女儿也小心点”。
处理结果从江县人民法院认为黄某辱骂、威胁法官的行为妨害了法官依法履职,将坚决予以打击。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四条第一款第(五)项、第一百一十八条第二款、第一百一十九条第一、三款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使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一百八十五条、第一百八十七条第(六)项的规定,决定对黄某拘留15日。
典型意义法官依法履行职责受法律保护,诉讼参与人或其他人应当尊重法律,正确行使诉讼权利、履行诉讼义务,任何亵渎法官尊严、挑衅司法权威的行为都将受到法律严惩!(杨秀广吴巧霞)(来源:黔东南信息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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