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坛新闻发布 发表于 2022-6-10 10:15

拒不履行罚金2300元,被曝光!

       为确保人民法院对生效法律文书的顺利执行,切实维护法律尊严和司法权威,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公布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的若干规定》,本院决定将失信被执行人予以曝光。请社会各界予以监督,希望知情人积极向本院举报失信被执行人员及其财产线索,举报电话:锦屏县人民法院执行局0855-7185512。各失信被执行人请积极到本院履行还款义务!陆承银陆承银,男,1971年11月24日出生身份证号码:52262819711124****住锦屏县茅坪镇下寨村五组77号。执行案号:(2021)黔2628执287号案情简介:被执行人陆承银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缴纳罚金2300元的义务。(来源:锦屏县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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