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后拒不腾房,法院强制执行!
6月28日,天柱县法院成功执结一起离婚后财产纠纷案件,依法强制执行被执行人周某某所占房屋,交付申请执行人张某某。基本案情:张某某(女方)与周某某(男方)原系夫妻关系,2015年3月双方协议离婚,约定位于天柱县凤城街道某小区的一套住房归张某某所有。但周某某一直在该房屋居住,且拒不配合将房屋过户到张某某名下。2020年10月,张某某起诉周某某,法院判决周某某协助张某某办理该房屋产权过户登记手续并搬出该房屋。2022年4月,张某某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执行过程: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执行干警依法向被执行人周某某送达相关法律文书及限期腾房公告,多次联系做其工作,但周某某均不愿意配合执行。法院依法作出裁定,到不动产登记中心将该房屋强制过户到申请人张某某名下。6月28日,天柱县法院组织10余名执行干警前往涉案房屋依法进行强制执行。到达现场后,经敲门确认屋内无人,随即由协助执行的专业开锁人员将门锁打开并进行更换。执行中,被执行人父亲在社区工作人员的通知下到达现场,配合对其私人物品进行清点、整理并将其私人物品带离。至此,该案得以顺利执结。本次强制执行行动邀请了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及社区工作人员到现场监督和见证。通过依法强制执行兑现生效裁判,彰显了法律权威,维护了申请人的合法权益,受到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及到场群众的好评,提升了申请人的获得感和满意度。来源:天柱县法院
页:
[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