酒后闹事,袭警获刑……
017月19日,锦屏县人民法院依法审结了一起袭警案件并当庭宣判,被告人敖某某因犯袭警罪,被判处拘役三个月。
2022年1月4日被告人敖某某与杨某甲、杨某乙等人在锦屏县三江镇赤溪坪社区民族风情园吃饭喝酒。21时许,杨某甲醉酒后与其父亲杨某乙吵架并有打砸东西的行为,影响小区居民休息,群众遂报警。锦屏县公安局三江派出所民警接警后出警处置,民警在调查询问过程中,敖某某、杨某甲拒不配合。其间,被告人敖某某采用语言辱骂、用手推搡、用脚踢民警,用扫帚欲攻击民警的方式与民警对峙,经民警多次警告无果后被民警控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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庭审中,被告人敖某某对其无视国家法律,以暴力方法袭击正在执行职务的人民警察的犯罪事实均无异议,对公诉机关指控的犯罪事实和罪名亦无异议,并自愿认罪认罚。法庭调查后,主审法官对被告人敖某某释法说理并进行了批评教育。结合被告人的坦白和自愿认罪认罚情节,法庭做出上述判决,被告人敖某某悔不当初,当庭表示认罪服法。
【法律课堂】:人民警察代表国家行使执法权,在执法过程中,拥有法律赋予的、不容他人侵犯的正当执法权益。本案通过开庭审理旨在宣传促进广大群众遵守法律,要严格做到“敬畏法律、尊重执法者”共同营造崇法、知法、守法的良好法治环境。来源:锦屏县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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