黔东南一县人事动态
镇远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2023年第28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贵州省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人事任免条例》的规定,经2023年5月24日镇远县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二次会议表决通过:
任命:杨德刚同志为镇远县人大常委会选举任免与代表联络工作委员会主任;周兴龙同志为镇远县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专职委员;何龙健同志为镇远县人民法院金堡法庭庭长;罗 佳同志为镇远县人民检察院检察委员会委员。
决定任命:李邦彪同志为镇远县人民政府副县长;范 剑同志为镇远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局长;潘自湖同志为镇远县卫生健康局局长;霍龙胜同志为镇远县退役军人事务局局长。
免去:李邦彪同志镇远县人大常委会副主任职务;李登福同志镇远县人大常委会选举任免与代表联络工作委员会主任职务;周兴龙同志镇远县人民法院青溪人民法庭庭长职务;母绍先同志镇远县人民法院环境保护法庭庭长职务;李 超同志镇远县人民法院金堡人民法庭庭长职务。
决定免去:杨 径同志镇远县人民政府副县长职务;杨德刚同志镇远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局长职务;杨绍臣同志镇远县卫生健康局局长职务;龙文祥同志镇远县退役军人事务局局长职务。
接受:李登福同志辞去镇远县第十八届人大常务委员会委员职务的请求。报镇远县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备案。潘自湖同志辞去镇远县第十八届人大常务委员会委员职务的请求。报镇远县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备案。
特此公告。
镇远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2023年5月24日来源:镇远县人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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