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柱县人民政府人事任免
县人民政府决定: 免去欧阳章铭同志天柱工业园区管委会主任职务; 谭睿同志任天柱工业园区管委会主任,免去其凤城街道办事处主任职务; 免去何善池同志县农业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大队长职务(保留副乡级待遇); 袁世池同志任县农业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大队长(试用期一年); 朱晓辉同志任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副局长(试用期一年); 杨洪武同志任县村寨保护与发展中心主任(试用期一年); 王先海同志任县粮食和物资储备服务中心主任(试用期一年); 免去潘述耀同志县公安局坌处派出所所长职务; 张为同志任县公安局坌处派出所所长; 免去陆显锦同志县公安局石洞派出所所长职务; 刘荣熙同志任县公安局石洞派出所所长(试用期一年); 免去龙步文同志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大队长职务; 刘俊同志任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公路巡逻民警大队)大队长。来源:天柱县人民政府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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