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坛新闻发布 发表于 2023-8-22 15:57

黔东南一县一男子带刀具进入法院被查……



8月18日,天柱县人民法院司法警察大队的值班法警在安全检查过程中成功查获并及时处置一起当事人携带管制刀具进入法院事件。https://mmbiz.qpic.cn/mmbiz_jpg/OTtia1dIF9HO7cicrKZeYxT9of1MDQg9YOmz3haHc1n6Be7X2ziajTz4KbD7wOoicvpagUjV7AKJF7n4I8adlMPylA/640?wx_fmt=jpeg值班法警按照规定流程检查一名当事人的背包时,通过X光机发现当事人背包内有一把刀具,根据《人民法院司法警察安全检查规则》有关规定,司法警察当场暂扣刀具,并控制当事人。经询问,该当事人所携带刀具是其用于开庭出庭证据所用,并无伤害他人意图。在随后的诉讼活动中,法警对该名男子进行全程监控,为审判执行工作的顺利开展提供了坚强有力的安全保障。法院安全检查室,是保证诉讼安全的重要窗口。天柱县人民法院全体法警始终把安全保卫工作放在首位,明确安检工作范围和职责,坚持高标准、严要求,有效防止各类管制、限制物品进入院机关,确保法院审执工作在安全有序的环境下运行,司法权威得到有效落实。
温馨提示根据《人民法院司法警察安全检查规则》下列物品不得携带进入审判场所:(一)未经法院允许的各种录音、录像、摄影器材等限制物品;(二)禁止私人携带的枪支、刀具和其他具有类似功能的器械或棒棍等管制物品;(三)易燃易爆物品、强腐蚀性物品等危险物品;(四)其他可能妨害法庭审判秩序的物品。来源:司法警察大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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