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坛新闻发布 发表于 2023-9-23 17:58

黔东南一县一起危险驾驶罪!!



喝酒不开车 开车不喝酒
​这个道理已经深入人心
但总有人抱有侥幸心理酒后驾车
这是对生命、家人、社会不负责任的行为
一男子酒后驾车发生事故,被判刑

近日,黎平县人民法院刑事审判庭到敖市镇公开巡回审理一起危险驾驶罪案件。50余名敖市镇政府干部以及群众旁听庭审,“零距离”接受警示教育,更深入认识危险驾驶罪需要负的法律责任以及对家庭社会带来的危害,扩大庭审普法宣传效果。

【基本案情】
2023年7月5日18时许,被告人丁某宽在丁某早家吃饭,期间有饮酒行为。21时许,丁某宽(持D证)驾驶一辆普通二轮摩托车沿黎炉线由茅贡镇往黎平方向行驶,21时15分许,行驶至黎炉线30公里500米路段时碰撞行人吴某安,造成行人吴某安受伤的道路交通事故,事故发生后民警到黎平县人民医院对丁某宽呼气式酒精检测,结果为醉驾,后开具强制措施凭证抽取丁某宽血样送检,经鉴定:所送丁某宽血样检出乙醇成分,确定其为醉驾。

【判决结果】
被告人丁某宽违反国家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在公共道路上醉酒驾驶机动车,其行为已构成危险驾驶罪,公诉机关指控被告人丁某宽犯危险驾驶罪的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指控的罪名成立。被告人丁某宽已知道他人报警,将被害人送往医院救治,在公安机关到达医院后,主动如实供述犯罪事实,是自首。综合被告人丁某宽犯罪的事实、性质、情节、社会危害程度及认罪悔罪态度等,判决被告人丁某宽犯危险驾驶罪,被判刑。

【法官说法】
酒后驾车酿成的事故时有发生,在这类事故中,轻则皮肉之苦,重则终生残疾甚至失去生命。但仍有不少司机贪杯酒驾,以身试法、重蹈覆辙、以至于身陷囹圄,为此,我们郑重提醒,为了自己和他人的生命安全,少出车祸,不出车祸。为了全社会的和谐安宁,我们每一个人都必须做到“开车不喝酒,喝酒不开车”,共同维护社会的交通安全,守护自己平安、守护家人平安、守护人人平安。


来源:黎平县人民法院

页: [1]
查看完整版本: 黔东南一县一起危险驾驶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