黔东南一县最新人事动态
(第38号)经2023年9月27日剑河县第十八届人大常委会第17次会议表决,决定免去:敖德玉同志的剑河县人民政府副县长职务。特此公告。剑河县人大常委会2023年9月27日
(第39号)经2023年9月27日剑河县第十八届人大常委会第17次会议表决,决定任命:杨学锦同志为剑河县卫生健康局局长;潘盛平同志为剑河县农业农村局局长;杨 鹏同志为剑河县医疗保障局局长。决定免去:陆显著同志的剑河县农业农村局局长职务;杨昌炎同志的剑河县医疗保障局局长职务。特此公告。
剑河县人大常委会2023年9月27日
(第40号)经2023年9月27日剑河县第十八届人大常委会第17次会议表决,任命:杨秀凯同志为剑河县监察委员会委员。特此公告。
剑河县人大常委会2023年9月27日
(第41号)经2023年9月27日剑河县第十八届人大常委会第17次会议表决,任命:江晓迎同志为剑河县人民检察院检察员。特此公告。
剑河县人大常委会2023年9月27日
(来源:剑河县人大常委会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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