镇远发布公告...…按执行金额10%奖励!
贵州省镇远县人民法院悬赏公告因被执行人邓东菊至今未履行本院作出的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经申请执行人申请,依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执行中财产调查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十一条、第二十二条规定,特发布执行悬赏公告如下:一、被执行人基本信息:邓东菊,女,1981年1月20日出生,公民身份证号码52262519810120XXXX,住镇远县舞阳镇岔河村皂角坪组。二、执行案号:(2023)黔2625执448号。三、执行标的:69600.00元(抚养费)。四:悬赏内容:凡向本院举报被执行人下落及藏匿、转移的财产线索或者本院尚未掌握的财产线索,使得案件得以执行的,将给予执行到位金额10%的奖励。五:悬赏期限:自公告之日起至本案执行完毕或者撤销公告之日止。本院将对提供线索的单位和个人情况依法予以严格保密,严禁打击报复。严禁使用不正当手段获取举报线索!举报电话:0855-5718505、0855-5718522
二〇二三年十一月十日(来源:镇远县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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