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悬赏公告】奖励执行到位标的20%!
贵州省镇远县人民法院悬赏公告因被执行人至今未履行本院作出的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申请执行人又无法提供被执行人的财产线索,经申请执行人申请,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六十二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执行中财产调查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十一条、第二十二条规定,本院特决定发布如下悬赏:一、被执行人:陈安锋,男,1997年1月9日出生,身份证号码52262519970109XXXX,汉族,贵州省镇远县人,住贵州省镇远县江古镇中所行政村文坝组。
二、执行标的:11000.00元三、执行案号:(2023)黔2625执49号备注:凡提供本院尚未掌握的被执行人的财产线索,协助本院查找到被执行人可供执行的财产,在执行到位后,申请执行人自愿以执行到位金额的20%奖励举报人。镇远县人民法院将对提供线索的单位和个人情况依法予以严格保密。若举报线索有相同的,以最先举报的为准。本公告发布后,若被执行人已经履行全部义务,本悬赏公告自动失效。如有线索请拨打以下电话,让被执行人尽快履行全部义务。镇远县人民法院执行局:0855-5718505何法官:13638089940
二〇二三年十二月四日(来源:镇远县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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