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坛新闻发布 发表于 2024-3-4 11:54

不造谣、不传谣、不信谣丨为博取关注,散布谣言黔东南一人被处罚!

​网络不是法外之地捏造事实、散播谣言、扰乱公共秩序必将受到法律的严惩现将2024年台江县元宵节舞龙嘘花民俗活动的1起网络谣言典型案例予以公布希望广大网友引以为戒拒绝网络谣言共同守护清朗网络空间
2024年2月25日05时许,张某某在抖音上发布在高速收费路口停车视频并配文称:“不让上高速只能睡马路了”。经核实,当天驾驶车辆到台江县观看舞龙嘘花民俗活动的较多,当时交警正在指导车辆有序上高速,并非是不让上高速。张某某为博取关注,于是拍摄了视频发布抖音。台江县公安局依法调查,张某某的评论系谣言,鉴于其言论未造成社会影响,遂对张某某进行教育训诫,并责令删除不实视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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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链接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二十五条,散布谣言,谎报险情、疫情、警情或者以其他方法故意扰乱公共秩序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九十一条,编造虚假的险情、疫情、灾情、警情,在信息网络或者其他媒体上传播,或者明知是上述虚假信息,故意在信息网络或者其他媒体上传播,严重扰乱社会秩序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来源:台江公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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