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动动手指就能赚钱”“帮忙取现就给抽成”?凯里法院判了,这人遭了!
低成本高收入只需出借银行卡“搭把手”帮助转账取现就能轻轻松松赚到钱?殊不知这已经是在犯罪!近日,凯里市人民法院公开审理一起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案件。经审理查明,2022年2月至3月期间,被告人龙某以非法牟利为目的,将自己名下的银行卡交给他人用于网络转账支付结算,转移可疑结算资金90余万元,致使其银行卡被停付。2022年10月,被告人在另一银行开户,银行明确告知龙某出租、出借、出售银行卡结算账户可能被用于网络诈骗犯罪活动,构成犯罪的会被追究刑事责任。但龙某随后又将新办的银行卡和其他银行卡交给他人用于网络转账支付结算,共转移可疑结算资金17万余元。经查明,龙某提供的银行卡帮助转账关联他人被诈骗资金。龙某非法获利4000元。经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龙某明知是犯罪所得,仍提供银行卡协助转移资金,其行为已妨碍司法机关追查犯罪、追缴犯罪所得及其收益的正常活动,构成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结合被告人的犯罪事实及量刑情节,一审当庭宣判被告人龙某犯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判处有期徒刑七个月,并处罚金3000元;继续追缴被告人龙某违法所得4000元,上缴国库。
法官提醒
世界上没有“动动手指就能赚钱”“帮忙取现就给抽成”的便捷赚钱方式,如果有,那一定是用失去自由、留下犯罪污点换来的。靠走“捷径”获取的不义之财,终究会一步步将自己推入犯罪深渊,最后锒铛入狱,得不偿失,不要等失去后才悔不当初!(来源:凯里市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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