凯里市综合行政执法局关于开展市容环境整治提升行动的通告
凯里市综合行政执法局关于开展市容环境整治提升行动的通 告为进一步提高凯里市广大人民群众环境卫生意识和社会文明程度,积极倡导市容环境卫生理念,规范市民文明出行,提高环境卫生管理,进一步完善城市功能,优化城市布局,凯里市综合行政执法局根据《贵州省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决定在全市范围内组织开展市容环境整治提升行动,切实提高我市市容环境卫生水平,营造舒适、文明、有序的市容环境,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一、整治时间自2024年3月12日起,并形成常态化治理。二、整治区域凯里市城区各主要公园广场、主次干道、商业大街等。三、整治重点(一)养犬影响市容环境卫生整治;(二)随地吐痰、便溺,乱扔果皮、烟头、纸屑等各类废弃物进行整治;(三)在建筑物、构筑物或者车辆内向城市街道抛掷废弃物进行整治;(四)一店多牌、破损广告、违规雨棚等整治;(五)野广告进行整治;(六)超门面经营整治;(七)流动摊点、占道经营整治;(八)餐饮油烟污染整治;(九)露天烧烤整治;(十)商业噪音、夜间噪音扰民整治;(十一)乱堆放物料、搭建建筑物、构筑物或者其他设施进行整治;(十二)损害城市绿地、树木花草和绿化设施进行恢复、整治;(十三)对施工运输车辆不按照规定线路行驶,带泥上路等行为进行整治;(十四)对城市道路两侧和公共场地私装地锁行为进行整治。四、整治方式通过天眼抓拍、路面巡查、定点查纠等方式,按照“全覆盖、严执法”的原则,发现一起、严查一起。五、其他事项(一)整治期间,违反以上各类市容环境卫生违法行为的,我局将严格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城市管理执法行为规范》《城市管理执法办法》《贵州省城市养犬管理规定》《贵州省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贵州省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条例》《贵州省城市绿化管理办法》《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入推进城市执法体制改革改进城市管理工作的指导意见》等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对不文明行为人员给予从严从重处罚,对不文明行为在媒体平台予以曝光。(二)请广大市民自觉遵守市容环境卫生法律法规,抵制和主动制止不文明违法行为,共同营造舒适、文明、有序的市容环境。
凯里市综合行政执法局 2024年3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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