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酒驾致人伤亡,出狱后法院强制执行……34万元一次性付清!
贵在执行近日,天柱县人民法院执行局干警前往湖南省隆回县,在隆回县人民法院执行局干警的协助下,顺利执结一起道路交通事故纠纷案件,被执行人一次性付清34万元。吴某海、吴某流等四人申请执行肖某机动车道路交通事故纠纷一案于2022年立案执行,天柱县人民法院在执行过程中依法处置了被执行人肖某的可供执行财产,但不能完全履行完被执行人应当承担的义务,且被执行人因交通肇事罪还在监狱服刑,遂天柱县人民法院依法终结本次执行程序。2023年3月,被执行人肖某出狱,承办法官组织双方协商处理,但双方未能达成一致意见,案件再次陷入僵局。2024年4月,天柱县人民法院干警本着“如我在执”的办案理念,驱车前往湖南省隆回县,在隆回县人民法院执行局干警的全力协助下,来到了被执行人肖某的家中,但其不在家,逐通知于4月10日9时到院里处理案件。4月10日,承办法官组织申请人与被执行人面对面协商,严肃告知被执行人不履行生效判决的法律后果,劝其正视问题。在两地法院干警的共同努力下,双方达成和解,于当日18时将34万元案款一次性付清,至此该案圆满执结。 路虽远,行则将至;事虽难,做则必成。天柱县人民法院执行局始终以“如我在执”的高度责任感,把群众的事当做自己的事来办,以真金白银兑现当事人合法权益,筑牢司法公正的“最后一道防线”。
法官说法
该案被执行人肖某因酒后驾驶致人死亡,被法院依法判处有期徒刑,并支付赔偿金。一次酒驾,终身悔恨!法官结合其他同类型案件,再次提醒大家文明驾驶,坚决杜绝酒驾,避免发生交通事故害人害己。
来源:天柱县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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