zb8688 发表于 2015-8-28 12:28

男女平等切勿害人害己,且行且珍惜

本帖最后由 谭仙女 于 2016-7-11 12:28 编辑 <br /><br />《人口与计划生育法》第三十六条明确规定:“利用超声技术和其他技术手段为他人进行非医学需要的胎儿性别鉴定或者选择性别的人工终止妊娠的;……情节严重的,由原发证机关吊销执业证书;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随着各个许可证、资格证的难考难得且行且珍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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