剑河两干部挪用资金被判刑 都是贪欲作祟!
本帖最后由 谭仙女 于 2016-7-11 14:30 编辑 <br /><br />日前,由贵州省剑河县检察院依法提起公诉的原剑河县久仰乡久吉村支书邰金华、副主任邰清华涉嫌挪用资金一案,已由剑河县法院作出一审判决,两被告人犯挪用资金罪,被分别判处有期徒刑三年六个月和五年。两被告人当庭表示认罪服法。 经查,剑河县久仰乡久吉村将该村五幅集体所有的林地以105万余元价格流转给贵州绿城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绿城公司)。经该村村干讨论同意,绿城公司将林地流转资金520978.5元、532575元分别存入邰金华、邰清华的个人帐户。邰金华、邰清华在保管期间,受他人利诱,将各自保管的林地流转资金50万元,共计100万元借给他人,从中获取好处费。至今,所挪用资金未能全部收回。邰金华、邰清华本系村民信任、尊重的村干部,但二人在金钱面前却倒下了,一夜之间变成了阶下囚。究其原因,主要是两人放松了对世界观、价值观的改造,导致信念不坚定,服务群众意识差,法律意识淡薄,贪欲私心严重,禁不住利益的诱惑,从而走上了犯罪的道路。两人的所作所为,亵渎了村民的信任,既让人惋惜,更让人痛恨。同时也给我们这样的警示:人民的利益至上应铭记于心,无论哪一级干部都必须牢记情为民所系,利为民所谋,踏踏实实做人,踏踏实实干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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