贤兒_DnEJ6 发表于 2015-12-11 12:38

非法收购3株楠木 台江一男子领刑6年半

本帖最后由 谭仙女 于 2016-7-11 12:19 编辑 <br /><br />笔者昨天从黔东南州法院获悉,2012年至2015年9月,该州法院累计受理滥伐林木、非法狩猎等涉环保类一审案件1083件1762人,审结1050件1691人,案件数同比上升112.12%,有力地保护了生态环境。
在黔东南州法院系统所办理的滥伐林木、非法狩猎等系列案件中,台江瞿某某案比较典型。2013年6月,瞿某某在台江县南宫乡阶利村“养屯”(地名)清理楠木 过程中,发现“养屯”山林中有3株较大的楠木,便以45000元的价格从村民邰某某、邰某等人处将3株楠木买下,并雇人将已被人挖倒的3株楠木带蔸整根摘 下,清理、搬运至公路边准备运走。而在搬运过程中被台江县森林公安分局发现并扣押。
森林警方经提取采伐现场的树根、树叶等物品送至黔东南州林业科学研究所鉴定,确认3株楠木属国家二级重点保护植物。
经过庭审后,台江县法院以瞿某某非法收购国家重点保护植物罪,判处其有期徒刑4年。法院结合2011年9月瞿某某所犯非法采伐国家重点保护植物罪、2011 年11月所犯的非法收购国家重点保护植物罪,决定数罪并罚,判处其有期徒刑6年6个月,并处罚金65000元。瞿某某不服一审判决,提出上诉。黔东南州中 级人民法院环境保护审判庭对该案原判事实和证据依法予以确认后,驳回了瞿某某的上诉请求,维持原判。(来源:凯里新闻网-贵州都市报)“用不同的角度看凯里”我们只是转述网友(微友)的观点不代表论坛立场,如有不同意的观点我们也将为你转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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