zb8688 发表于 2016-2-6 19:40

凯里市2016年春节期间客运价格提醒 告诫书

本帖最后由 谭仙女 于 2016-7-11 13:41 编辑 <br /><br />市属各客运企业、客运经营业主:为了维护春节期间道路客运价格稳定,规范凯里市客运行业价格秩序,保护广大经营者和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凯里市发展和改革局、凯里市交通运输管理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价格违法行为行政处罚规定》和《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法》等有关规定,现就凯里市客运价格相关事项告诫如下:一、各客运企业要树立良好的窗口形象,严格落实明码标价制度,按要求公示经价格主管部门审核的客运营运票价政策,做好票价公示工作,自觉接受群众监督。要在醒目位置标明自愿购买保险,严禁强制搭售保险,严禁趁节日之机搭车乱收费。二、各客运企业务必加强行业自律,积极引导客运经营者严格遵守《价格法》、《道路交通法》等价格法律、法规及政策,做到守法运营、诚信运营。三、各出租车业主及驾驶员必须严格执行价格主管部门核定的打表范围和收费标准,不得擅自提高收费标准。按照规定使用计价器,违反规定,依照《贵州省城市公共交通条例》,责令限期整改,处以200元以上500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暂扣从业资格证5至10日。四、各经营者及相关单位应按照提醒告诫要求,认真进行清理整顿,进一步规范自身价格行为。市发改、交通等部门将组织人员重点对春节期间客运价格进行检查。对经营者不执行价格政策和拒载等行为,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价格违法行为行政处罚规定》、《道路交通法》的有关规定,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对价格违法行为严重或社会影响较大、屡查屡犯的,将从严从重处罚。
凯里市发展和改革局          凯里市道路运输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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