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遂 零口供也逃脱不了法律的惩罚
本帖最后由 谭仙女 于 2016-7-11 13:41 编辑 <br /><br />近日,黄平县法院以>******罪(未遂)判处张某兵有期徒刑二年零三个月。本案中,张某兵始终不愿开口交代罪行,但是依然逃不脱法律的惩罚。张某兵是黄平县新州镇槐花村人,2008年、2012年曾因犯盗窃罪、非法拘禁罪两次被判刑。
但其刑满释放后,恶习未改,2015年6月2日,其驾驶三轮车前往县城,途中看见13岁女学生罗某后,遂起奸淫恶念,便停车向罗打招呼,表示要送她到学校去。但罗某拒绝上车,张某兵恼羞成怒,强行将其拉上车,并带入距离公路200多米的树林中,后将罗某推倒在地,欲>******。罗某奋力反抗,张某兵便对其进行殴打,致其面部受轻微伤。恰在这时有人过路,张某兵吓坏了仓皇逃走。
案发后,张某兵拒不认罪,黄平县检察院为了维护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提前介入,引导侦查取证、查看现场、询问相关证人,反复补充完善证据,后以零口供向黄平县人民法院提起公诉。
开庭审理中,黄平检察院的检察官运用证据充分验证被害人陈述的客观真实性和被告辩解的虚伪性,认定被告人张某兵有>******的主观恶意。法院采纳了其公诉意见,遂作出上述判决。(文艳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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