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不划算了 镇远县法院原副院长受贿三万被免职判刑!
本帖最后由 谭仙女 于 2016-7-11 11:24 编辑 <br /><br />这本册子被命名为《违纪违法案例警示录》,共分为五个篇章,分别为县处级干部警示录、行业系统警示录、乡镇干部警示录、纪检干部警示录以及村级干部警示录,其中收录的官员,有被追究刑事责任的,有被给予党政纪处分的,较为典型,对广大干部职工,它无疑是一本好教材,有很好的教育意义。部分官员“劣迹”录:
冯卡 原黔东南州水利局副局长、曾经被录入《黄平县名人录》的冯卡,从2002到2013年间,收受贿赂68笔总计金额110.1万元,时间跨度长达11年。2014年3月,黔东南州中级人民法院以受贿罪判处冯卡有期徒刑11年。 袁勋 黔东南州工商局党组成员、副局长袁勋,2008年9月被正式任命为天柱县工商局党组书记、局长,成为了全州最年轻的工商局长。据悉,2011年7月,袁勋调任凯里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局长,期间,他利用自己“一把手”的身份,对明知不符合扶持标准的24户虚假企业“开绿灯”,套取国家财政扶持资金120万元。并以父亲的名义投入50万元“融资款”,变相收取了22.5万元的高额“红利”。
2015年7月9日,袁勋因犯滥用职权罪,判处有期徒刑二年;犯受贿罪,判处有期徒刑六年;两罪并罚,决定执行有期徒刑七年。
陈鹏 凯里市原副市长陈鹏的事迹也出现在了册子中,2005年,陈鹏想借钱跑关系当镇长,便给一位姓艾的老板打电话,艾老板不敢怠慢,急忙给陈鹏准备了2000元。这小口子一开,最终让陈鹏陷入了无法自拔的泥潭。
黔东南州法院审理查明,陈鹏在担任三棵树镇副镇长至凯里副市长期间,索贿受贿金条、现金、购物卡折合人民币246500元。2014年,黔东南州中级法院一审以受贿罪判处陈鹏有期徒刑10年,并处没收财产人民币5万元,违法所得依法收缴,上缴国库。
欧阳章永 在收录的落马官员中,原镇远县法院副院长欧阳章永案是典型的“因小失大”的案例,很多人都如此感叹,为区区几万元被免职、开除党籍和判刑,真的是划不来。
据了解,欧阳章永以案谋私,收受违法当事人3万元,因其知法犯法,被免去了副院长职务,开除党籍,并被判处有期徒刑二年,缓刑二年。
(来源:凯里快报微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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