施秉县3月1日起对城乡居民大病保险实行直补
本帖最后由 谭仙女 于 2016-7-11 11:15 编辑 <br /><br /> 笔者从2月25日施秉县新农合大病商保启动会上获悉,从3月1日起施秉县医疗卫生机构对城乡居民大病保险实行直补,为城乡居民提供便捷、高效的服务。新农合大病保险是在新农合基本医疗保障的基础上,对参合患者大病发生的高额医疗费用给予进一步保障的一项制度性安排。施秉县新农合大病保险是由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施秉支公司负责承办,从3月1日起,全县医疗卫生机构对参保患者实行大病直接补偿,大病直接补偿资金由医疗卫生机构每月申报保险公司拨付。
新农合大病保险补偿标准为:参合人员的住院医疗费用,经新农合补偿后,个人年度住院自付合规医疗费用累计超过6000元以上的部分,将采取分段报销方式进行补偿。具体标准为:1-10000元补偿50%,10001-30000元补偿60%,30001元以上补偿80%。补偿封顶线50万元,补偿保底线100元。
新农合大病保险结报程序是:凡符合新农合大病保险补偿政策的参合人员,在州级、县(市)级新农合定点医疗机构就医的,出院结算时实行新农合基本医疗和大病保险补偿“一站式”结报,大病保险补偿资金由新农合各定点医疗机构先行垫付。在非即时结报医疗机构就医的,出院结算时全额结账,出院后持索县外就医补偿需提供材料到县农合办服务窗口办理基本医疗补偿,基本医疗补偿后及时将数据传送至保险公司结算系统,保险公司直接将大病保险补偿资金划拨到参合患者的指定银行个人账户。
施秉县即时启动新农合大病保险理赔工作,不仅减轻了群众就医的经济负担,而且让群众少跑了好多腿,得到了广大群众的称赞。(来源:黔东南新闻网)“用不同的角度看凯里”我们只是转述网友(微友)的观点不代表论坛立场,如有不同意的观点我们也将为你转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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