丈夫离婚案开审前施“家暴” 法院制发人身安全保护令为妻子撑起“保护伞”
本帖最后由 谭仙女 于 2016-7-11 13:21 编辑 <br /><br />漫画来自网络据介绍,在这起案件开庭审理的前一日,麻江县法院收到当事人潘某的申请书,申请书请求法院禁止其丈夫吴某对其实施家庭暴力及实施暴力威胁,禁止骚扰、跟踪、接触其本人及其相关近亲属,保护其人身安全。
潘某在申请中是这样说的:她与被申请人吴某系夫妻关系,双方于1997年登记结婚。婚后,夫妻感情尚好,但2010年潘某外出广东打工后,吴某经常打电话找她要钱,如果不拿,就以离婚相要挟,后发展到动手殴打潘某及家人,导致其和家属受伤。
2016年2月3日晚,吴某酒后到潘某母亲家中威胁她和家人。3月9日,吴某再次打电话对潘某等进行语言威胁,扬言要杀害她及家人。潘某担心第二天开庭时会对其进行侵害,于是向麻江县法院第二人民法庭提出了人身安全保护令申请。
麻江县法院接到当事人的申请后,当即依照法定程序立案审查,并根据潘某提供的录音及派出所接警记录,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家庭暴力法》的相关规定,裁定作出“人身安全保护令”,禁止被申请人吴某对潘某实施殴打、辱骂、恐吓等形式的家庭暴力,并在开庭审理前将该裁定送达给当事人及相关部门,同时请求当地派出所协助执行,筑起保护潘女士人身安全的盾牌。
庭审当日,吴某见到潘某及派出所民警,情绪顿时激动起来,扬言对抗到底。承办法官见此情形,一边稳定其情绪,一边析法说理,详细讲解《反家庭暴力法》的相关规定、离婚案件的诉讼程序以及对双方当事人的利弊等,逐渐稳住了吴某的情绪,使庭审得以顺利进行。
庭审最后,双方达成调解协议,吴某同意离婚,并表示以后不再殴打、骚扰、威胁、恐吓潘某及其家人。(陈礼华 杨勇)(来源:凯里快报微信)
ㄇㄇ
页:
[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