zb8688 发表于 2016-5-27 10:24

6月份开始,凯里交警将对停放在人行道上的车辆依法开处罚单

本帖最后由 谭仙女 于 2016-7-11 09:59 编辑 <br /><br />       6月1日凯里整治人行道违法停车又有新动作。小编从凯里市公安交警大队了解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五十六条规定:机动车应当在规定地点停放,禁止在人行道上停放机动车(政府有关部门施划的停车泊位除外)。我大队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三条第二款、《贵州省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罚款规定》第十七条之规定,于2016年6月1日起对此类违法车辆进行150元处罚。       凯里公安交警部门表示,从6月份开始,凯里交警将对停放在人行道上的车辆依法开处罚单,请广大驾驶人自觉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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