骆驼 发表于 2016-6-5 11:47

镇远公安巧用《论语》促使一名在逃犯人自首

本帖最后由 谭仙女 于 2016-7-11 09:52 编辑 <br /><br /> 2016年6月2日,涉嫌伤人并潜逃1年多王某,独自来到贵州省镇远县公安局舞阳派出所自首,配合警方调查。而他的自首,与《论语》有关。
  据了解,2015年2月3日23时50分许,因为几句口角言语,32岁的王某帮助他人在镇远县某酒吧内将40多岁的雷某脸部砍伤。经鉴定,雷某为轻伤一级。案发后,因为害怕法律的制裁,王某一直潜逃在外。王某说,在潜逃的1年多时间里,就像生活在下水道一样,见到穿警察制服的人就紧张,体重也下降了10多斤。为了督促王某到案,舞阳派出所民警一次次上门劝说其家人配合工作。
  就在今年5月底,民警又到王某家,看望了王某年迈的双亲和他6岁大的女儿、6个月大的儿子。民警耐心做其父母和妻子的思想工作,并套用《论语》当中“父母在,不远游,游必有方”的语句,指出让王某投案自首,才是真正帮王某,才是真正对他好。如果任由王某“没有方”的潜逃,让王某生活在“父母唯其疾之忧 ”的焦虑当中,最终造成的只是王某“子欲养而亲不待”的悲剧。
  民警的话深深触动了王某的父母和妻子,慢慢从抵触转变为不停地做王某的思想工作让其早日自首,最终帮其走进派出所。?
  “现在终于可以睡个安稳觉了。希望事情结束后,能陪在家人身边,好好的过日子。”王某感触道。目前,案件在进一步办理当中。(龙冠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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