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平2170余“公牛”被查缴 都是赝品惹的祸
近期,黄平县一经营假冒“公牛”系列电器用品的店面被市场监督管理局依法以“涉嫌侵犯注册商标”行为,2170余件“李鬼赝品”被依法没收。4月7日,浙汀省慈溪市公牛电器有限公司委托代理人到黄平县市场监督管理局举报称:黄平县城四屏有一店面在销售涉嫌侵犯“公牛”注册商标的专利权商品,并请求依法查处。接到举报后,该县市场监督管理局高度重视中,在迅速组织执法人员赴现场检查中发现,当事人罗某经营电器用品的门市内有多件不属注册商标持有人浙江省慈溪市公牛电器有限公司出品的“公牛”电器用品销售,于是立即展开立案调查。
执法人员通过调查得知,当事人罗某自2014年7月17日自工商部门办理营业执照从事家电经营后,擅自从其他渠道上批进不属于“公牛”注册商标持有人出品的同类商品进行经营销售。其中,有深圳泰牛电器有限公司出品的明装插座27个、16A三极插座32个、面板68个、二位开关3个;天津公牛电气有限公司出品的“GQN”系列明装、暗装插座面板645个、插座650个、开关700个、TV座50个。以上商品销售价格达22007.55元。这些家电前端用品在外包装、内包装及商品上使用的商标或标识,均与“公牛”注册商标持有人——浙江慈溪市公牛电器有限公司的注册商标相似或近似。对此,黄平县市场监督管理局随即对以上商品依法采取查封措施。认定当事人罗某上述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五十七条“未经商标注册人的许可,存同一种商品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相同的商标;未经商标注册人的许可,在同一种商品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近似的商标,或者在类似商品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相同或者近似的商标,容易导致混淆”的规定,其经营行为已构成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有关规定,本应对当事人罗某处以高于经营额数倍的罚款,但鉴于罗某能主动配合侵权案件的调查,黄平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在对其涉嫌侵权的电器用品进行没收外,在批评教育中给予6000元的罚款处罚。(廖尚刚 潘鹤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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