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际一线 发表于 2016-6-29 14:50

房开商是否应该额外的收取水、电等公共配套设施的开户费?

      本人在聚隆城市花园购买了一套商品房,正准备去房开商哪里拿钥匙进去装修,结果还要我们交什么水、电、电视的开户费,合计2100元左右。并且我不知道到底是有多牛的物业公司居然敢收取一块五每平方的物业管理费!真是让人不得不想知道到底是谁给了这些房开那么大的权力。而且后面我们才知道该房开都没有遵守《贵州省城镇房地产开发经营管理条例》里面的第三十一条第七款规定房开商应配备齐全的公共配套措施,居然连燃气都没有开通,试问这样的房子竣工后能验收合格吗?
      我相信一定不止我一个人遇到了这样的问题,但是我想说的是难道我们这些老百姓一辈子辛辛苦苦的攒钱买套房,结果后续还收这样那样的费,有关部门就任由这些房开商胡乱的坑我们这些老百姓吗?所以请有关部门管管吧!

石琼_Jj3z7 发表于 2016-6-29 15:09

我家以是买在聚隆城市花园的,我以准备8月份装,但真心不知道居然连最基本的天然气都没通?

qqqzzz1974 发表于 2016-6-29 16:36

水电就不说了,电视我现在基本不看了,要看也可以用网络APP看,但他们还是强收,不交就不给你办手续,人为刀俎我为鱼肉,纯粹是霸王条款,老百姓就是苦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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