踢警门 辱女人 镇远两名男子被行政拘留
2016年9月14日,镇远县公安局对外通报了两起治安案件,两名男子因为做出了违反《治安管理处罚法》的行为,被处以行政拘留。据介绍,第一起案件发生在9月6日下午3点钟左右,镇远县羊场镇现年50多岁的男子成某,通过电话无故辱骂舞阳镇30余岁的女子田某。田某向警方出示电话录音,成某的污言秽语比之泼妇有过之而无不及,听得民警难堪非常。
第二起案件发生在9月7日凌晨3点,现年20多岁的镇远县大地乡男子杨某,饮酒后到舞阳派出所疯狂地踢警营大门,并欲对前来制止的民警进行殴打。据悉,杨某之前因吸毒被舞阳派出所处罚过,因此一直怀恨在心。
为维护社会稳定,营造一个讲文明、讲风尚的良好的社会坏境,根据我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二条第二款和第二十六条第四款的规定,近日,镇远县公安局作出对成某处以行政拘留十日,并处伍佰元罚款,对杨某处以行政拘留十四日,并处伍佰元罚款的处罚。(龙冠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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